關于2023年春節元宵節期間煙花
爆竹禁燃禁放倡議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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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大居民朋友們:
為保衛藍天、美化環境,養成低碳、綠色、文明、健康的生活方式,共建美麗家園,為我縣居民朋友們過好一個安全祥和的新春佳節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》和《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全面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方案》(瓊中府辦函〔2022〕26號),決定在春節元宵節期間(2023年1月21日至2月6日)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工作。為此,我們發出如下倡議:
一、做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。自覺遵守規定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、儲存、燃放煙花爆竹;禁止未經許可運輸煙花爆竹,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。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,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。黨員干部要率先垂范,帶頭遵守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各項規定,帶頭不購買、不燃放煙花爆竹,過一個環保、文明、喜慶的節日。
二、做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。積極參與宣傳,倡導文明新風,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。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公共管理,倡導綠色生活、爭當文明市民,助力藍天保衛戰,共創安全、環保的生活環境。
三、做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。自覺維護法律法規,增強環境保護和春節安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,善意規勸他人,引領新風正氣,勸導家人、鄰里和親友響應倡議,不銷售、不購買、不儲存、不燃放煙花爆竹,對違法違規行為,堅決抵制,主動勸阻。對違反規定在禁燃區燃放煙花爆竹的,將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,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;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。
廣大居民朋友們,我們美好的家園需要每一位居民來共同呵護,我們呼吁全體居民朋友們立即行動起來,崇尚新風尚、踐行新理念,愛護環境,文明生活,讓我們共同參與到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上來,讓我們的家園更加美麗,讓我們的生活更加舒適,讓我們的社會更加安全。
祝居民朋友們新春吉祥、闔家幸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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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?????????????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23年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