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時間:2022/12/09
問:如何理解和執行放寬市場準入若干特別措施?
答:
【政策依據】
1.《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》提出,大幅放寬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準入。在2025年前重點任務中明確,制定出臺海南自由貿易港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清單。
2.2021年4月7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商務部印發《關于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放寬市場準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》(發改體改 〔2021〕479號)(以下簡稱《特別措施》)。
【政策解讀】
《特別措施》緊密圍繞《市場準入負面清單(2020版)》 研究制定,在醫療、金融、文化、教育等五大領域推出22條具體舉措。每一條措施都對應放寬負面清單相關事項的準入限制,意味著負面清單中所列部分事項將在海南試點放寬。
1.醫療領域7條特別措施,涉及放寬“未獲得許可或資質條件,不得設置醫療機構或從事特定醫療業務”;“未獲得許可,不得發行股票或進行特定上市公司并購重組”等事項。
2.金融領域2條特別措施,涉及支持證券、保險、基金等行業在海南發展,以及加強數據信息共享,開展支持農業全產業鏈發展試點等事項。
3.文化領域4條特別措施,涉及在維持現有市場準入要求的前提下,在審批程序、層級等方面對海南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等事項。
4.教育領域3條特別措施,涉及鼓勵高校在海南進行科研成果轉化,支持國內知名高校在海南建立國際學院,鼓勵海南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等事項。
5.其他領域6條特別措施,涉及放寬“未獲得許可,不得從事武器裝備、槍支及其他關系公共安全相關產品設備的研發、生產制造、配售、配置、配購和運輸”;“未獲得許可,不得從事航空、航天器及相關設備制造及使用(發射)相關業務”;“未獲得許可,不得從事民用機場建設、民航運輸業務或其輔助活動”;“未獲得許可或資質,不得從事特定植物種植或種子、種苗的生產、經營、檢測和進出口”;“未獲得許可,不得調運農林植物及其產品,不得從國外引進動物、動物產品、農業、林木種子、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”;“未獲得許可,不得從事農林轉基因生物的研究、生產、加工和進口”;“未獲得許可,不得從事動物診療、進出境檢疫及引種試種等業務”;“未獲得許可或資質條件等,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和進出口”;“未取得許可或履行法定程序,不得從事建筑業及房屋、土木工程、海洋工程等相關項目建設”;“未獲得許可,不得經營旅館住宿業務”等事項。
【政策執行】
1.健全工作機制。成立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放寬市場準入工作專班,由馮飛省長任組長,4位副省職領導任副組長,負責推進《特別措施》落地工作,專班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。
2.細化改革路徑。逐條制定實施方案,明確時間表、路線圖。
3.做好政策配套。推動《海南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財政政策》《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化運營文物保護、修復、鑒定管理辦法》等政策相繼印發實施或經省政府審議通過。
4.強化法治保障。用好用足國家賦予海南的各項授權,及時調整相關地方性法規政策,確?!短貏e措施》在法規框架下順暢落地。
【實施效果】
《特別措施》實施以來,已取得一些階段性成果。
1.支持開展互聯網處方藥銷售,開展首個省級電子處方中心平臺首單業務流程探索。
2.加大對藥品市場準入支持,一批國內外知名醫療企業相繼落地。
3.組建海南省充換電一張網服務有限公司,推動實現“一個APP暢行全省”。